涉短线交易 豫园股份监事及总裁被警示
中国网财经8月28日讯 豫园股份(600655.SH)昨日发布《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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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告,俞琳于2014年3月至今担任豫园股份监事。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1 月18日期间,其配偶楼某的证券账户存在买入豫园股份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、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。其中,买入21900股,买入金额179989元;卖出12400股,卖出金额 9489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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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证监局认定,上述行为构成《证券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。为维护市场秩序,规制违规交易行为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俞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冉飞于2023年3月份起担任豫园股份执行总裁。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27 日期间,其配偶何某的证券账户存在买入豫园股份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、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。其中,买入50500股,买入金额376693元;卖出50500股,卖出金额 379010元。
上海证监局认定,上述行为构成《证券法》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。为维护市场秩序,规制违规交易行为,根据《证券法》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冉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公开信息显示,豫园股份主营业务为珠宝时尚等消费升级行业、商业零售行业、房地产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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