获刑三年又重判无罪后 藏格矿业实控人肖永明再涉刑事案件被监视居住
中国网财经4月16日讯 4月16日,藏格矿业(000408.SZ)发布公告显示,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控人肖永明家属的通知,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贡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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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显示,肖永明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,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;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权属产生重大不确定性,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。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,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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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报显示,肖永明为藏格矿业实控人,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.85%股权。此外,肖永明持有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%的股权,持有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61.33%的股权,肖永明与上述两家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。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藏格矿业22.88%和4.56%的股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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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证券时报报道,肖永明身上有很多的光环,“钾肥大王”“青海首富”的称呼被外界熟知。据悉,藏格矿业从青海察尔汗盐湖起步,随后进军西藏铜矿、盐湖,目前为国内第二大氯化钾生产企业,于2016年借壳金源谷完成上市。肖永明的身家也随之暴增,当年胡润百富榜肖永明家族以265亿元位列全国第64位,成为青海省首富。
值得关注的是,肖永明曾任藏格矿业董事长一职,到2019年8月,肖永明任期满离任。2019年9月,藏格矿业、实控人肖永明等相关人员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。同年12月,青海证监局对肖永明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,同时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。
2021年2月,藏格矿业发布《关于公司实控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告》显示,2021年2月25日晚间,公司收到肖永明家属提供的青海省公安厅出具的《逮捕通知书》,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,肖永明已于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执行逮捕。
2022年7月,藏格矿业发布《关于实控人涉及案件审理结果的公告》显示,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肖永明提供的《刑事判决书》,被告人肖永明犯非法采矿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二百万元。
上述案件重审后,藏格矿业于2023年8月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肖永明提供的《刑事判决书》,获悉其所涉案件已依法重新审理,判决被告人肖永明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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